Friday, March 30, 2007

<< 瘦不了~~~~>>

翻开报章杂志,无论是电子或平面媒体,甚至在商场,到处都充斥着瘦身广告。艺人代言更是无所不在。美,已经和瘦画上了等号。艺人因"职责所在"必须时刻保持最佳状态,所以艺人与 “瘦身”,有如唇与齿,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。产商找艺人代言产品,事半功倍,所带来的经济效应和影响力,促使产商心甘情愿的捧着大把白花花的钞票上门请艺人代言。

若干年前,艺人都是因自己不争气,疏于保养,有的是因心宽体胖,又或者是产后发福,产商因而找上门。动机较单纯。有了 "之前"(Before),才有 "之后" (After)。

反观现在,是预先设定好了"之后" (After) 所要呈现的状态,再去制造"之前" (Before) 的形像。世界是没有白吃的午餐。仔细留意便不难发现,艺人若突然向横发展,事出必有因,商业企图之明显,是有迹可寻的。

从"亚姐" 韩君亭 (Belinda)被狗仔拍摄到她的赘肉涌出那件红色泳装,到大眼姐姐关之琳无故发福看来,若说不是有人精心设计,实在很难解释,为何原本仟细的两人,会沦落成如此。

当然,香港媒体也很配合。毕竟,这是一场互惠互利的游戏。产商可以有免费的宣传,报社也可冲销量,大家各得其所,何乐不为? 香港艺人廖碧儿最近不就因失恋而暴饮暴食,上了八卦杂志,甚至还有图文并茂的报导。照片之清晰,角度之精准,若不是有精心布局,那么,也只能说相机的功能一流!在那篇报道之后,便发现廖碧儿很快的便当上了M开头的瘦身公司的代言人。

瘦身减肥其实并非坏事。毕竟,肥胖的确是会产生健康问题。但凡事要适可而止,现今的这种病态形的倡导快速减肥方式,反而会毁了健康。肥肥沈殿霞的女儿,郑欣宜就很快速的减去几乎相等与一个人的体重,外界纷纷称赞她的惊人毅力,却忽视了快速减肥对一个年仅十九岁(当时欣宜只有十七岁),正值发育期的少女,所带来的伤害。毕竟,身体已经习惯了这样子的身躯,一下子消瘦下来,身体能承受得来吗? 减肥应该循序渐进,有些事,是急不来的。

1 comment:

Fang Fang said...

haha... thanks ah...